[本土资讯] 大货车闯红灯、闯禁限行、故意遮挡号牌……被曝光!
大货车体积大、质量重、盲区多
一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
极易酿成严重交通事故
后果不堪设想
……
6月份以来,荆门交警针对货车“三超一疲劳”、违法载人、无证驾驶、酒驾醉驾、非法改装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、违反禁令标志及交通信号、逆行、未悬挂号牌、污损号牌、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,加大整治力度,消除安全隐患。现对查获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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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表中的违法行为代码依照《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》内容如下:
11160: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,记1分,罚款100元;
16251: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,记6分,罚款200元;
19030: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记9分,罚款200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,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。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特征;
(二)改变机动车型号、发动机号、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;
(三)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;
(四)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安全行车无小事
守法驾驶利万家
荆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
切莫存在侥幸心理
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